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,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。 其中,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、公安特警、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。
笔试成绩及合格分 数线可于2008年2月下旬通过上海“21世纪人才网”http://www.21cnhr.gov.cn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(www.spta.gov.cn)或声讯电话(95001966)查询。